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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 居民身份证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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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居民身份证签发
联系电话0917-6231108
办理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209号
发布时间2018-06-15 17:44:56
申请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
办理材料1、户口本,2、申办人在所在公安机关照相、并留指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8号)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部门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二代居民身份证20元/证,丢失补领40元/证,临时身份证10元/证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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