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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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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ZFB/2015-0902-0008 公开目录: 行政收费 发布日期: 2015-09-01 00:00:00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       号:
 

8月27日,陕西省物价局公布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取消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的安排。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宝鸡市民若遭遇不合理收费,可拨打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917—2790285,市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

 

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收取择校费

 

8月27日,省物价局公布了《陕西省2015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一览表》,规定宝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务费40元/人次,农村、城市小学、初中,可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城市小学、初中的学生须缴纳课本费。

 

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

 

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学费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

 

公办普通高中代收费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其中,今年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25元/生学年,其他年级学生20元/生学年。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为95元/生次。

 

公办职业高中学生学费: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

 

宝鸡有29所省级标准化高中

 

今年宝鸡市执行省级标准化高中收费标准公办高中学校,共有29所。

 

分别是:宝鸡石油中学、宝鸡渭滨中学、宝鸡长岭中学、凤翔中学、眉县槐芽中学、扶风高中、眉县中学、虢镇中学、烽火中学、岐山高级中学、陇县中学、千阳中学、凤县中学、金台高级中学、岐山县蔡家坡高级中学、凤翔县西街中学、陈仓区西城高级中学、岐山县益店高级中学、扶风县法门高中、眉县城关中学、陇县第二高级中学、太白中学、宝鸡市姜城中学、陕西九棉职工子弟学校、麟游县中学、扶风县第二高级中学、凤翔县彪角中学、宝鸡市姜谭联立高级中学、宝鸡市陈仓高级中学。

 

宝鸡市教育局将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公布了收费举报电话:0917-2790285。市物价局表示,如果发现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