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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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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21CZJ/2018-0305-009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日期: 2018-02-24 14:50:24
主题词: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陈仓区委办公室宝陈办发﹝2015﹞79号《关于印发宝鸡市陈仓区总工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指导全区工会组织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制度,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四权”。

2、负责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实践活动。

3、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认真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协调处理职工群体突发事件,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6、组织开展群众性职工文化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强化工会资产监督管理,保证工会资产增值保值。

8、研究和指导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激发工会活力,不断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继续在全区职工中开展“交友帮扶”、“金秋助学”活动,年内救助困难职工、当年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共计700人,发放救助款50万元。同时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预计发放价值10万元物品(自筹)。

2、召开工会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3、继续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力争年内组建工会50户,发展会员1500人,指导新建组织工作,调解决企业困难。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培养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点5户,同时补助工作经费,配备办公设施。

4、开展职工劳动竞赛,培养知识型、技术型职工,分区域、行业举办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班20场,培训职工1000人。

5、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举办庆五一文艺晚会、职工送书画下基层、纳凉晚会等。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的部门预算由部门本级预算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无车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安排专项业务经费35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以及职工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的开展。

七、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和2017年10月份在编在册人数测算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核定。

八、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8年收入1013318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013318元;支出1013318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13318元,项目支出0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013318元,支出预算1013318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36568元(在职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比上年增加95219元,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84350元(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比上年增加(减少) 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400元(离休费、医疗补贴、生活补助等)比上年减少69990元,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与上年持平。

2、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

3、2018年公务接待费0元,与上年持平。

4、2018年会议费0元,与上年持平。

5、2018年培训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350元。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明细表

1、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6、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7、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分)

8、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9、部门综合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10、部门综合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下载:
  [2018年预算公开表(总工会)  13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