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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召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相关群体社会保障待遇视频会

发布时间:2018-07-12 15:25:37 来源:  点击:[]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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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我市召开了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相关群体社会保障待遇调整工作。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惠萍,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钱博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第3次同步安排适当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涉及全市24万多名退休人员。会议立足人社、财政部门职能,从提高认识、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和保障发放等方面,作了周密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全市7月底前圆满完成调待任务奠定了基础。

这次调待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待遇执行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待遇调整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体现普惠性。二是挂钩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多缴费、长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并享受较高水平的调待。缴费年限挂钩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很好体现长缴多调,鼓励长缴,较好的贯彻了长缴多得的原则。待遇水平挂钩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这部分既体现了长缴多得,也体现了多缴多得的原则,更好地体现了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三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0至74周岁的,增加10元;75至79周岁的,增加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0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性。同时,还将对工伤待遇、工龄补助等6大类18个相关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进行调整。

会议由市人社局副调研员刘宏跃主持,金台区、渭滨区、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和有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市级有关参保单位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其它各县区在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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